侨联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归侨、侨眷组成的人民团体,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。侨联是一级人民团体,是政协的组成单位,各级侨联与同级工会、青年团、妇联等人民团体享有同等待遇。《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》第八条规定:“中国侨联和地方侨联代表归侨、侨眷的利益,依法维护归侨、侨眷的合法权益。”第二十三条还规定:“归侨、侨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,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依法处理,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归国华侨联合会应给予支持和帮助。”侨联的性质决定了为侨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,侨联的基本职能是“群众工作、参政议政、维护侨益、海外联谊”。
江门市侨联成立于1957年6月。按照《中国侨联章程》第三十一条 “地方归侨、侨眷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,由上一届地方侨联委员会召集。在特殊情况下,可以提前或者推迟召开。”的规定,2006年2月,我市召开第五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,选举成立江门市侨联第五届委员会,选举主席1人,专职副主席1人,兼职副主席10人。市侨联下设一个办公室,挂靠江门市外事侨务局,业务、财政相对独立,属于事业编制,定编6名。其中主席或专职副主席1名,办公室主任(兼秘书长)1名,副主任1名,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1名。侨联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直单位公务员同等享受。
江门市侨联属下有市印尼归侨联谊会、市越柬老归侨联谊会、市华侨历史学会、市侨联青年联谊会等四个市直团体会员。我市下辖的开平市、鹤山市、新会区、蓬江区、江海区等二市、三区侨联均与各市、区外事侨务局合署办公,设有专职副主席。恩平市、台山市设侨联会,内设侨联专职正、副主席,地点设在该市外侨局内,人、财、物由外侨局管理,业务相对独立。县级以上侨联(除了江海区侨联没有编制,侨联干部职务是虚职外)都有编制。镇级以下侨联基本上没有编制,绝大部分没有专职的侨联干部,未纳入财政预算,在管理上大部分归属于社会事务办。村级侨联小组全部是由各村两委成员兼任。
我市现有侨联组织867个,占全省6594个的13%,其中有队伍867个、有经费450个、有场地639(其中有办公室588个、有侨联大厦51座)、有活动861个。其中地(市)级6个(市侨联、五邑大学、市侨青会、市印尼归侨联谊会、市越柬老归侨联谊会、甘化厂),县级7个,乡镇(街道)78个,村级776个。基本上做到重点侨乡的区、乡(镇)、村、城市街道、社区、华侨农场都有侨联组织,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地、县(市、区)、乡(镇)、村四级侨联组织网络。
江门市侨联自成立以来,除“文革”期间暂停活动外,其余时间均有正常的会务活动。以宪法为活动准则,依照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,依法维护归侨、侨眷和海内外侨胞在国内的合法权利和权益;努力搞好对内、对外的联谊活动;及时处理华侨、港澳同胞、归侨、侨眷的来信来访,协助有关部门落实侨务政策;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招商引资活动;积极主动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,广泛地团结归侨、侨眷和海外侨胞,为祖国统一和现代化建设服务。


